本报讯 11月2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派出派驻检察机构建设会议上,宁国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称号。这一称号共评选出10个,是从全国3600多个检察室中评选产生。
为加强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法律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04年起先后开展了三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评定工作,今年首次开展全国示范检察室评选活动。近年来,宁国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上,积极探索创新出多种监督方式。该室首先在监室、亲属会见室等19处设立了“检察官信箱”,由驻所检察官专人负责、定期打开,限期答复。同时,推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和检察长每月驻所一日制度。
为预防未成年人在看守所“交叉感染”,宁国市驻看守所检察室积极督促看守所设立专门未成年人监室,对未成年人分管分押,并推行“三谈话”措施。在未成年人入所时,进行认罪服法教育谈话;在平日,进行积极改造教育谈话;在离所时,进行勉励谈话。因在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2009年,宁国市检察院荣获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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