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人吴建拿到了宁国人陈辉的赔偿款,虽然比起赔偿金额尚少了2000元,但是对吴建来说,这仍然是一个相当令他满意的结局。
今年9月28日,南京人吴建第一次来到宁国市人民法院。根据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他可以得到被告人陈辉的赔偿款1.2万余元,而该案的执行工作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宁国法院。这人生地不熟的,吴建刚开始心里有点不安。
对于被执行人陈辉的情况,吴建所知不多。根据法院的调查,陈辉本人已经外出南京打工,家中尚存财产只有山核桃315斤,预估市价1万元左右。经与陈辉父亲商量,法院干警将山核桃运回充当赔偿款,而吴建本人也同意将这些山核桃售出后的收入充当全部赔偿款。
可是,对于贩卖山核桃,法院干警并不熟悉,吴建本人更是一无所知。为了尽快让赔偿款到位,干警们立即开始联系买家,并且着手调查宁国山核桃市场,以确保能以尽量高的价格将山核桃出售。在法院干警的努力下,最终将315斤山核桃售得1万余元。 ·曹源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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