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客户信用评定范围,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授信与社员单体授信结合起来。近期,笔者结合金融服务“三大工程”,对宁国市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困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加强业务创新,提供便利、多样的信贷服务,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门槛。一、宁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近年来,宁国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06个。覆盖全市粮油加工收购、畜禽养殖、茶叶生产、水产养殖、果蔬种植、花卉苗木、山核桃竹笋种植和销售、农机服务等十多个产业,拥有社员1.15万人,联结农户5.8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65.73%。现已获得省级示范合作社11家、宣城市41家、宁国市86家。
二、金融支持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末,宁国农合行信贷支持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6家,贷款金额达8012万元,其中支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金额100万元,支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金额913万元,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金额6999万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专业合作社自身资金实力弱导致信贷准入困难。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资金实力弱的问题,在全市306家农村专业合作社中,极大部分注册资金都在5万元-50万元之间。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固定资产,办公、营业场所多数是租借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借款主体,难以得到农村金融机构的认可。
2、专业合作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导致贷款风险较大。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属起步阶段,受合作社经营者素质的影响,一些合作社组织能力较弱,活动较松散,财务管理不规范,总体赢利能力较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较难得到保障。3、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着力度不够,没有把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宁国市除宁国农合行外,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甚少。四、金融支持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建议
1、建立基础档案。农村金融机构要对服务区域内的合作社逐户开展信贷调查,建立信贷档案,指导信贷营销,并对其开展信用评级,列出重点扶持、选择扶持。
2、加大信贷投入。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运作主体,成为联系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纽带。农村金融机构要从扶持发展、培大培强的角度出发,加大信贷投入,降低信贷担保门槛。
3、实施灵活授信。开展合作组织授信工作,提高审批权限,扩大授信范围。对列入重点扶持对象的,在向其社员开展贷款授信的同时,对列入选择扶持对象的法人农民合作社,直接开展贷款授信。
4、简化审批手续。针对合作社贷款期限短、使用频繁的特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实行“一次核贷、随用随贷、总额控制、周转使用”。
5、创新担保形式。采取灵活担保方法,解决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员贷款担保难问题。一是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可由村干部或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出具贷款介绍函,实行信用放款。二是开展社员联保。对万元以上社员贷款,可由社员组成联保小组,发放联保贷款。三是资产抵押或存货质押。对有一定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且资金需求较大的经营户,办理资产抵押或存货质押。四是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对与农业龙头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大户,由龙头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五建立农业保险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
6、加快结算服务。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自动收款机等。
宁国农合行章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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