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效坤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烟台市的具体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审批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简政放权”的顺利实施采取更多措施。
烟台市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一级,重点抓好市“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流的为民服务场所,继续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扩大互联网审批的覆盖范围。县一级,继续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五统一”工作,进一步拓展市县联动审批范围,努力实现全部联动事项数据网上流转,减少企业和群众麻烦。乡镇一级,重点围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项督查,促其尽快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发挥作用。
烟台市围绕激活市场主体,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创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进一步方便基层和群众。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稳步推进联合审批工作。完善统一登记制度,研究开展一费制、一表制等服务方式,为开展联合审批打好基础,提高服务效率。
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把代办服务打造成招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中心拓展代办服务网络,重点推广企业代办员制度,不断增点扩面,努力实现3-5年内辐射覆盖1万户企业的目标,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福山区、海阳市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村(社区)级代办点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向广大农村(社区)延伸,服务基层人民群众。延伸服务领域,建立代办、督办、协调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努力抓好“接、放、管”三个环节。“接”,就是积极承接上级下放、市政府确定进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接项目进厅工作,落实进厅人员、项目和责任。“放”就是对上级要求下放或者市级确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与部门和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确保本级下放迅速,县级承接及时,最大限度发挥政务服务优势。“管”就是对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编码管理,未经编码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事项不得进入烟台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运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增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继续完善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考核项目,确定考核分值,实现自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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