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今年3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至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2.9%,单品种药物最高降幅70.3%,为市民减轻费用负担3569.8万元。(详见11月4日《烟台日报》4版)
从本质上看,药品降价关键是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过高利润降下来,减轻广大消费者的药费支出负担。在烟台市,这一目标正在变为现实,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从医改中得到了实惠。从3月15日开始,烟台市芝罘、莱州、招远等7个县市区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按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目前,烟台市已将其他县市区一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很快将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更多人将从中受益。
但也要看到,药品降价是个系统工程,需全社会通力合作。从大层面看,烟台市已经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从消费者个人角度看,也需要加强医药知识认知力度。药品消费属不对称消费,除日常用药外,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基本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而受利益驱动,有些医疗机构往往倾向于销售高价药品。但药品并非越贵越好,对症下药才是关键。各种医药知识,需要消费者主动学习,只有如此,才能做到购药不攀高、少花冤枉钱。
此外,要加强监督。消费者不难发现,一些常用药很快“降价死”。不少药企旧药换“马甲”,推出替代药,成分大同小异,“身价”却高许多。这就迫需我们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卫生部门监督、消费者监督、媒体监督,以此来有效遏制这些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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