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李珑通讯员常洪波连仁妮王素娟
保险公司两“内鬼”与汽车修理厂老板等人串谋,利用一起不应赔付的单方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20多万元。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在交警部门核查时被发现系伪造文书,骗保事件败露,涉案4人听到风声后相继到公安部门投案。2月中旬,福山区检察院对涉案4人批准逮捕。
探视朋友酝酿出骗保阴谋
2012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福山某钢管厂工人祝华骑摩托车下班回家,路过村外一条小路时,不小心摔进了路旁的沟里。祝华受重伤,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去十几万元。因是单方事故,这笔费用全部由祝华自己承担。
出院后不久,祝华曾经打工的洗车场老板程小林到家里看他。听说祝华花了不少钱,程小林表示,可以想想办法,做个假现场,让保险公司赔钱。祝华因车祸以及家里很缺钱,听程小林这么说,明知事情违法,还是将住院病历等材料交给程小林带走了。
2013年3月初,程小林想到朋友刘云龙系某汽车大修厂的老板,跟保险公司的人员熟悉,便找到刘云龙帮忙伪造事故骗保,并将材料交给刘云龙检查。刘云龙看了祝华的材料,表示这里面缺误工证明、陪护人员的误工证明、工资证明、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他们想办法找到了空白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程小林按照刘云龙的要求填写好责任认定书后,联系一名假证贩子,在幸福中医院附近超市门口见面,以200元的价格成交,由假证贩子在责任认定书和经济赔偿凭证上盖上了“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警大队”的假公章。
现场查勘员为假案“开绿灯”
材料准备齐备之后,刘云龙联系一名曾来修车的车主,告诉对方要用他的轿车做个假现场,承诺给1万元好处费,对方同意了。
这一切做完之后,还需要保险公司的两个关键人员配合———现场查勘员和医疗查勘定损员。
刘云龙利用自己开大修厂的便利,通过某保险公司内部的熟人,找到现场查勘员纪军,打听在某保险公司“迟报案”能否获得理赔。纪军告诉他,如果能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当天的入院病历,就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迟报的时间太长,公司会派人过去审查,其中现场部分由纪军审查,而人员伤亡情况由医疗查勘员鲁华负责审查。
之后,他们又通过熟人找到这辆车承保公司的医疗勘查员鲁华。打通这两个环节后,程小林以肇事司机的身份报案了。
2013年3月,程小林开着那辆轿车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称自己2012年夏天撞了人。案发地点是福山区一个乡镇小路,他开车撞了一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击点在车的右前轮。当时忙着送伤者去医院,忘了报案。
纪军明知这是骗保,但想到事后有钱分,只是象征性地询问了过程。他向公司汇报称有个延迟报案的案子,看完现场后把照片录入系统。本该在这一环节就被识破的骗保报案,因有“内鬼”的配合,顺利进入了理赔程序。
“这件延迟半年以上的案件应该详细询问,并且制作现场驾驶员笔录,因为我知道是假的就应付了事。”纪军后来在公安机关交代。
医疗查勘员继续“放水”
之后,按正常程序,保险公司医疗查勘员鲁华与伤者祝华联系见面。
此前,大修厂老板刘云龙已找过鲁华,透露了事故是伪造现场,目的是为了骗保,让鲁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戳穿就行。“我没有承诺给他好处,但这种事在保险业内都是心知肚明的,不必明说。”刘云龙说。
为了这个“好处”,鲁华也对骗保行为一路“放水”。一个月后,20多万保险金赔保到位。
事情的始作俑者程小林拿到钱后,自己留下10万元,其余参与的4人各分2万元。然后,他并未如事先承诺的那样,给受伤的祝华一部分钱。
据祝华回忆,2013年6月份,他打电话问过程小林骗保的事情办没办成,对方答复事情不好办,但是“人情”都打点了,让他再等等。实际上当时程小林已经拿到了保险金,但他见钱眼开,不愿意再给祝华。此后程小林再也没有联系祝华。
假的总是假的,总会有被识破的一天。去年年底,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在交警部门核查时发现系伪造文书,骗保事件败露。
2013年12月,程小林等4名涉案人员分别到福山公安分局投案,他们对自己涉嫌保险诈骗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2月中旬,福山区检察院对4人批准逮捕。同时,检察人员在审查中发现保险公司员工纪军、鲁华同时涉嫌伙同他人伪造人车相撞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事实2起,涉嫌骗取保险金数额达63万余元,并建议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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