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亚飞)“如今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侦报告中,90%都附上了关于未成年犯罪人的成长报告。”12月11日,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院长王宾介绍,宜宾市各级法院为涉“少”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多方联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宜宾市各级法院与公安机关、学校、社区等联动,涉“少”案件审判中,要以成长报告的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和动机、个人经历和成长环境进行详细说明,“尽可能采取帮教方式,给孩子一个机会。”审判过程中,根据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设立少年合议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等,以圆桌审判代替台式审判,达成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审判后,法院又采取回访制度,针对有的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放纵犯罪的现状,把帮助未成年人和帮助家长有机结合。
截至目前,该市法院与60余名未成年非监禁人员、家长进行了协调互动。据统计,从2013年以来,宜宾全市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6件709人,适用非监禁刑176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24%,为500余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减免诉讼费近80万元,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65人次。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刘文藻张雨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建立统一平台制定出了时间表与路线图。根据《方案》部署,在今年6月底前,省、市、县政...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