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居住的城市,每天都发生着一些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干扰的不文明行为。其中,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已司空见惯,这种行为让交通警察最头疼,让司机最害怕;这些行为不仅会对交通造成不便,甚至会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是对城市形象和市民个人素质的考验。那么请问:您遵守交通规则了吗?交通规则在您心里到底有多少分量?
文图/本报记者张琛 马蕊
10月27日至30日,针对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记者在肤施路、航宇路、乡企城、新建路、长城路、文化路等地段进行了守候观察,跨越护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在榆林城区随处可见,这些人里不仅有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还有穿着高跟鞋的女士,甚至还有穿着礼服的新郎官和抱着孩子的母亲。
【时间】10月28日14时30分
【地点】肤施路
【事件】跨越栏杆
【目击】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记者在肤施路榆林医学研究所至西一路守候观察,短短的半小时之内,竟有60多人翻越栏杆或钻栏杆过马路,其中不乏小孩、老人、抱着小孩的妇女、打扮时尚的小伙子,以及一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场面很是惊险;在这一路段,有3处栏杆中间的竖向杆不翼而飞,由于竖向杆间距加大,形成了通往对面的“豁口”。
为了保证交通顺畅,市交警支队在肤施路设置了栅栏,防止市民穿越马路造成安全隐患。然而,不少市民还是选择了跨越栏杆、钻栏杆口子,造成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据周围的清洁工说,很多人不想多绕路,去对面办事图方便就跨越栏杆,有时候翻过来刚好碰到汽车开过来,非常危险,但是每天都有这样的事发生。
随后,记者在航宇路、乡企城等路段也目击了类似的事情发生。
【连线交警】“设置栏杆就是为了限制不自觉的人通行,这是保障市民安全的设施。为了自身的安全,花上几分钟绕过栏杆还是很有必要的。”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说,在肤施路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这与市民安全意识不高有很大的关系。
【时间】10月29日7时40分
【地点】长城路
【事件】闯红灯
【目击】10月29日7时40分至8点20分,是上班高峰期,也是市民在古城农贸市场买菜的高峰期。记者在长城路古城农贸市场十字路口看到,不少市民不顾高高亮起的红灯,在车来车往中穿到马路对面,甚至面对交警的指挥也视而不见。
路边一位司机无奈地说:“现在本来就是上班高峰期,车多人多,很多人不看红灯,有时候猛不防过来个人,反应慢的司机说不定就撞上了,但是人家行人无所谓地走了,我们也没办法。”
【连线交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首先是对自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因为对于机动车来说,行人毕竟处于弱势。其次,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将对按绿灯通行的机动车造成阻碍,使车流变慢,影响路口的通行能力。
【时间】10月29日15时
【地点】南门车站
【事件】横穿马路
【目击】南门口、城北长途汽车站是市区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很多行人为了方便,不愿意多走几步路走斑马线,却横穿马路。据不完全统计,该路段10分钟之内有超过30人横穿马路。
附近的市民说,这种事情司空见惯,当事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他们在旁边看到都吓出一身冷汗,这些人简直太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对司机来说,每到这些地方都会小心翼翼躲避行人,对新司机来说,这里就成为心理素质和车技接受考验的地段了。
【连线交警】从交通安全上来看,车和行人都依法行车和走路,才能确保人、车平安。交警建议新老司机,有信号灯的人行道上,应遵守信号灯的指挥,不与行人抢道;无信号灯的路口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对行人来说,过马路时走斑马线,遵守红灯停、绿灯走的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与汽车抢行,人与车各行其道,这不仅是公民必备的交通规则素养,更是保证自身安全的重要前提。
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成为市区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交警对此很是头痛。他们总结说,造成行人交通违章难以治理的原因很多,而行人轻视交通法规是主要原因。行人往往认为《交通法》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从而以消极的心态来对待。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作出经济处罚,但考虑到榆林市的实情,交警部门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多是教育、规劝。虽然交警部门多次加大管理力度,但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相比,教育仍不能起到足够的警戒效果。
外地做法
郑州:翻护栏,交警开罚单
《河南商报》报道:郑州市关虎屯附近花园路护栏加装警戒带一周了,还是挡不住行人“跨栏”,交警开始逐个开罚单,在2个小时内,警方共在现场处理了37位市民翻越护栏的违法行为,除6人当场交纳罚款外,其余31人一口咬定没带钱,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的方式接受了处罚。
济南:治理行人闯红灯,交警有“妙法”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槐荫交警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主斑马线上闯红灯没有一味硬性罚款,而是让违法者站在路口,观察其他闯红灯者在车流中的“危险镜头”。
江苏泰州:拉绳子治理闯红灯,交警部门称效果好
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顽疾”,泰州交通部门在市区几大红绿灯路口,采取“拉绳子”管理的方法:红灯亮时,拉起绳子;绿灯亮时放下绳子。该“笨”方法对于治“闯红灯”顽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交通文明居然要靠一根绳子,有市民对此也想不通,社会学家也认为“不是最好的办法”。
海口:出具《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通报到其单位或居委会
面对屡禁难止的行人横穿马路行为,海口交警使用新招:将出具《道路交通违法告知书》通报到其单位或居委会,让大家一起来管管这种不文明行为。目前在海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行人和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所引发的就占了30%。
记者手记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连小学生都懂。可是,生活中总有那么些“星星点点”的人对交通规则视而不见,这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肆意破坏,也是对城市文明的践踏,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看到那些翻越栏杆、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都有很多理由,比如赶时间、无所谓、抄近路等等,堂而皇之地让文明在这里“打折”,让生命在这里增添风险。
这并非危言耸听,隐患时刻存在,媒体经常报道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意外死亡的案例。要知道,每个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些数字,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代价。
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次的意外,就足以让你悔恨终身。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些恶习,应该及早摒弃,因为这不仅是自身文明的体现,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彼此生命的呵护和珍惜。
中青年“二龙戏珠”。
规链接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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