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近期,我们对全市社会公平正义建设进行了调研。发现当前榆林市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中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公、行业身份待遇不公、教育发展不公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严格把好资源配置关。资源管理应还权于政府,特别是煤炭资源政府更应严管,否则这不仅造成分配不公,而且造成乱采乱挖资源浪费和破坏的现象。要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将资源配置向南部倾斜,向公众公益倾斜,向绝大多数受益的领域倾斜。要防止和纠正少数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占公共资源而暴富。
重视解决行业身份待遇不公问题。垄断企业应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提高分红和上缴比例,提高地方自留税收比例。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调整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的比重,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一次分配中政府应根据行业调整税收额,对垄断行业和煤矿这些高收入的企业应增加税费收缴比例,以增加财政收入,缩小一次分配中差距。
加强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要推进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目前,最透明的办法应该是公推公选的办法,实现从“多数人”中选人和让多数人来“选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改进笔试和面试方法,把考试和考察结合起来,准确地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情况,把那些一心扑在工作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有实绩的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应该实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汇报选用人的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充分体现用人上的阳光作业。三是加大干部选任中的监督力度,真正落实官员问责制。应加大对五大责任主体的监督:党委(党组)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人和有关人员;推荐基层单位领导等。一旦有关官员“出事”,这些责任人应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理和法律处理。四是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
遏制司法腐败,实现公平正义。形成符合审判规律,体现审判特点,以审判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为目标,以审判
质效评估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科学的审判模式,保证司法公正清廉。各级审判机构必须加强审判管理,同时必须注意陪审制度建设,实现阳光审判。
妥善解决教育不公的问题。一是应合理调整师资配置,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的同时要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选用一批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鼓励他们安下心扎下根,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二是严格控制农村教师向城里流动,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三是加强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要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偷生、超生等案件。计生管理部门应加强非婚生育管理,参照计生管理有关法规给那些违反计生的人予以严肃处理。对那些违反社会公德,包养二奶、情人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作出严肃处理。对于公职人员予以开除党籍政籍,对那些非公有企业的老板予以重罚或吊销营业执照,对因此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后果严重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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