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飞)榆林国税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目前,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红利已惠及全市所有小型微利企业。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有1815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占全部申报企业的13.29%,占盈利企业的67.17%。其中,有37户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1778户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全市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406.69万元,适用低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29.94万元,适用减半征收减免企业所得税376.75万元,有力助推了全市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使税收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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