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温驷昌通讯员练冬梅 孙易隆)昨日,市工商局为获得2014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玉林市共有12家企业获得此称号。
据了解,参加2014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企业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履约状况好,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
在此次活动中,市工商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充分了解企业在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状况、社会信誉等方面情况。经以书面形式征询人社、税务、银行、安监、质监、海关等40多家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在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方面的意见后,工商部门好中择优,推荐上报。最终,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市金盾武装护卫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元安元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荣获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命名表彰,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加快推进“诚信玉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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