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为车主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车位里。本报讯(记者刘理桂)10月21日,记者从玉林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玉林城区龟山公园南门路段已划有停车位,提醒车主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位内,或停放在公园里的停车场内,违章停车的将被处以15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每到傍晚,诸多市民开车到龟山公园游玩,为图方便,不少车主随意将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有些甚至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对此,市交警部门将不定时到该路段巡逻,发现违章停车的将拍照取证,并开具罚单处150元罚款,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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