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中学的儿子因与同学打架受伤,护子心切的父亲闻讯赶来,竟动手打了与儿子打架的同学……
小吴和小陈均是玉林某学校初一学生。说起两人打架的起因,其实也是因琐事而起。
2014年10月16日下午,小陈在学校宿舍二楼睡午觉,小吴看到小陈尚未睡醒,便过来故意打了其一巴掌。
尚在睡熟中被人无故打了一巴掌,小陈醒来后很生气,看到小吴跑进了卫生间并把门关上,便追过去叫小吴开门,并用脚踹门。在双方僵持中,小吴突然打开门并推了小陈一把,双方便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双方均倒在地上,小陈左手因此骨折。
小陈受伤后打电话给其父亲,陈父听说儿子受了伤,便心急火燎地赶到学校,找到小吴后,护子心切的他便朝小吴头部打去,并掐其脖子。
事发后,小吴感觉到头痛头晕,便到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小吴因此住院10天。
小吴遂将陈父告到玉州区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安全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小陈父亲在得知儿子打架受伤后不够冷静,也不等有关机关处理,自己先动手打了原告,致使原告受伤。
日前,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小陈父亲赔偿小吴各项费用损失共计6000多元。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周焯)
新闻推荐
办理现场...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