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青县芦湖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党建列为“一号工程”,深入实施“阳光党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让干部形象在阳光下树立。芦湖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开展“考勤治懒、评绩试能、树德述廉”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制度规定,明确各级干部权利清单,让干部行为阳光规范。开展“双评双述”工作,街道党工委向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村级班子向街道党工委、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议,通过下评上、上评下实现了干部作风的阳光检验。开展“比业务、比成绩、比效率、比服务、比奉献”五比竞赛活动,对便民服务大厅、各级代办点的党员进行先锋岗亮牌展示,街道1036个农村党员户挂牌亮身份,让党员身份在阳光下展示。
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决策。芦湖街道党工委通过阳光操作、阳光决策,着力解决村“两委”成员不团结、办事不公正,村级事务不公开等问题。一是村级班子阳光运转。突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整治,在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查”基础上,实行公章审批、财务收支书记主任双签制度,用制度规范杜绝矛盾产生。二是村级财务阳光公开。制定《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坚持季报账、季公开、半年审计制度,变账后公示为账前审议,由群众表决无异议后予以记账公示。三是村级决策阳光执行。把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化,凡村级重大事项均须提交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策,结果及时公示、执行。(下转第三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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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