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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喊你去年报啦 □本报记者 路锦 通讯员 盛秦岭 徐婷

来源:淄博日报 2015-05-16 03:49   https://www.yybnet.net/

年检制度取消了,但仍有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忘了年报这码事。近日,记者从周村区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周村区仅有不足5成企业完成了2013年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工作,不足3成完成2014年年度公示工作。周村区工商局在此提醒企业,年报不是“可选项目”,迟报、虚报都要面临法律风险。

周村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之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

为全力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确保全区市场主体及时、全面掌握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报送要求、操作程序和法律责任,自去年10月以来,周村区工商局先后开展专题培训10余次,发放明白纸10000余份。今年1月,该局向企业寄发年报公示提醒挂号邮件3000余份。

“虽然已经通知,但大多数业户还没有公示,现在我们所每天要打四五十个电话催个体业户和企业进行公示。”该局出租车所人员王宁说。据介绍,大部分个体户表示,对全程网上操作的“年报流程”有点“不知所措”。还有不少企业已经准备好材料,但对公示的内容“仍在纠结”。

据了解,企业只要通过设在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淄博红盾信息网的链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即可在线报送年度报告、即时信息,最快仅需不到15分钟。对于目前不少企业纠结的是否公示“负责总额”、“纳税总额”、“利润总额”等重要信息问题,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这类信息虽然可以选择是否公示,但都属于须报送的范围。公示这类重要信息,有助于展示自身实力和信用形象。”

尽管报送操作简单,部分项目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但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业户,不要临近截止日期才扎堆报送。同时,超期报送和报送虚假年报信息,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及时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同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此外,企业违反信息公示义务,如不按时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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