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荣顺
通讯员孙若蒙报道
本报讯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淄博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市人社部门联合淄博市住建、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建陶建材、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它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对检查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各级人社部门实行举报投诉值班和首问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一点举报投诉、全域联动受理”机制,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收入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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