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刘刚
9月23日,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安徽省2016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资金3000万元。省畜牧局负责人告诉记者,3000万元资金的使用要结合安徽省实际,创新财政支农模式,探索采用信贷担保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支持畜牧业发展。重点用于解决畜牧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七个市开展试点
那么3000万元如何分配呢?省畜牧局公布的方案中透露,依据2015年省统计局公布的各市肉蛋奶总产量,结合单品种主产区发展水平和产业集聚度,选择宿州、合肥、阜阳、六安、安庆、滁州、宣城市等7个市进行试点,将1500万元保险补贴资金下达试点市 (宿州230万元、合肥220万元、阜阳230万元、六安220万元、安庆200万元、滁州200万元、宣城200万元),将1500万元担保补贴资金下达到省农担公司管理运作。
项目申报企业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要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企业为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公布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正常运行2年(含)以上,经营情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 (3)无不良信用记录。(4)企业贷款用途为进行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奶牛养殖设施标准化改扩建。(5)符合省农担、承保保险公司及贷款银行的其他审核条件。
试点市按照省下达的保险补贴资金额度,筛选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填报《2016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表》。
补贴保险费和担保费
资金如何使用?据省畜牧局畜牧处处长刘干介绍,今年项目资金主要在育肥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家禽保险和能繁母牛养殖风险保险等方面,开展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依托省农担公司构建 “政、银、保、担+企业”4+1运作模式,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省农担提供担保、银行实施尽职调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企业提供保单质押 (反担保)。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该运作模式下发生的保险费用、担保费用。
一是用于补贴保险费用70%,养殖企业自己只要承担保险费用的30%。
二是担保费补贴。补贴担保费用100%,由省农担公司在借款主体归还贷款后,将先行收取的1.2%担保费返还给借款主体(养殖企业)。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养殖企业购买10万元的保险,只要合乎项目要求的条件,自己支付3万元保险费用即可;而如果该企业贷款100万元,只要还清贷款后,预先支付的1.2万元担保费也会全额退回。 ”刘干说。
省畜牧局负责人说,贷款申请人单户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含)。对于审批通过的养殖户,采取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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