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程茂枝实习生杨文
日前,阜南读者吴先生来报社求助,其10岁的女儿罹患白血病,在省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目前已经花费10万余元。 “像我这样的农村家庭有人患了大病,省里有没有什么政策帮助我们? ”吴先生咨询。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中秋节后第二天,女儿香香突发高烧,来到省城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求治,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已经做了两期化疗,花了10万多,未来两年多还要做10多次化疗。听说省里对我们这种病有按病种付费的政策,为什么我们的费用还是这么高?”
带着吴先生的疑问,记者到安医二附院进行了咨询。该医院儿科负责香香治疗的一位医生说,香香确实需要多期化疗,但只有首次化疗可以享受按病种付费。记者随后咨询了省农合办主任汪和平,他介绍,儿童白血病有多种类型,有的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有的只需化疗,像香香这样的14岁以下儿童白血病需多次化疗的,确实只有首次诱导加巩固化疗可以执行按病种付费,后期的化疗费用按政策只能享受普通住院报销。
汪和平介绍,按病种付费即是指为某种疾病或疾病诊断组确定一个平均费用定额,新农合基金按病种定额的固定比例付费,患者按照实际医药费用的固定比例付费。以香香的病为例,其首次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定额为3万元,新农合基金报销70%,医疗救助20%,合计可以报销2.7万元,个人只需按照实际费用自付10%。此外,白血病以及所有癌症后期放化疗还可根据病情选择门诊治疗,参照住院标准进行报销。而尿毒症后期门诊透析,可以实行门诊按病种付费,报销比例不低于90%。
2016年,在省级医院共有80组重大疾病可以实行按病种付费,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肾脏疾病、耐多药结核病、颈椎病(骨髓型)、三叉神经痛、儿童白血病、冠心病、唇裂(6岁以下)、肺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等。每一家省级医院会根据其收治能力选择部分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成为该病种的定点医院。以儿童白血病首次诱导加巩固化疗为例,省立医院、省儿童医院、安医大一附院、安医大二附院、蚌医一附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为定点医院。 “只有到定点医院治疗才能享受按病种付费相关政策。 ”
汪和平提醒,并不是患上述80组疾病的每一个病人都适合按病种付费,要根据病情等由医院综合确定。据了解,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按病种付费执行率在33%左右。“医院无论是否选择按病种付费,都必须告知病人。 ”针对个别医生在执行按病种付费治疗期间,让病人自己到院外买药的行为,汪和平表示,病人遇此情况可向新农合管理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将责成医院或责任医生按病人拿药费用的40%予以保底补偿。 ”
对于住院预付款,汪和平表示,目前很多医疗机构会根据病人需自付的费用要求预交住院金,安徽省也提倡医疗机构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不能让病人因交不起全额费用而中断治疗。此外,根据安徽省新农合报销政策,白血病等特殊慢性病同一年度在同一医疗机构只需付一次门槛费,所以汪和平建议若非医学需要,不要随意转院,特别是转往省外医院,“这样会导致重复计算门槛费,降低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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