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丽
本报讯 今年,安庆市将首次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为努力提高涉农专业办学质量,切实发挥服务“三农”的功能,确保国家资助经费用到实处,近日,市教育局就规范安庆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设置出台意见。
中职学校开设涉农专业“有条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安庆市中职学校开设涉农专业须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其中包括有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按规定的专业(专门化)名称设置;另外,学校必须具备该专业所需的硬件设施,重点是具备与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习)场地、仪器设备等基本教学条件。同时必须要有与本专业有关的校外实习(训)场地,并与相关的行业企业单位签订联办协议。
学校如果需要开设涉农专业,要进行专业设置论证,组织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调研,并形成书面专题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招生办学。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中职学校所开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并以报表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列入安庆市中职招生专业目录,市区中职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审核。
不合格者停止专业招生资格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和有关行业制定的专业教学指导意见和专业设置标准等教学文件,认真组织涉农专业教学,严格执行所定教学计划,不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推进课程教材改革,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提高涉农专业教学质量。应当按专业设置的规范名称进行招生宣传,不能随意修改专业名称。2010年各县(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按该县(市)教育局所报核定,所报涉农专业学生学籍由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2010年以前各中职学校所开涉农专业已经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的专业名称和人数不得再行变更,如有学校不具备普通中专类办学资格,却违规以普通中专名义上报学籍的,应立即进行“学生信息变更”,一律改为相应的学生类型。
近期,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质量及学生就业等方面情况进行抽查,凡不合格的,即停止学校此类专业招生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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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业名称应按照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选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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