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记者 汪秀兵
单位没有给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致使女职工生育和产假期间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近日,市民戴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妻子遭遇的窝心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
投诉:
女职工合法权益不能保障
7月27日,家住大观区十里铺乡的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是安徽省安庆市建筑公司职工。今年4月,他的妻子经过剖宫产手术产下孩子。戴先生说:“日前,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医保窗口领了一张申领生育津贴表,到妻子的公司开具相关证明和盖章时,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没有给我妻子办理生育保险,无法开具相关证明及盖章。我妻子得知后十分气愤,因为她有许多朋友是在其他企业单位工作期间生育的,都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到了7000多元的生育补贴。”戴先生认为,既然公司没有为妻子办理生育保险,妻子也没能享受应有的待遇,那么公司应该给予同等补偿。于是,他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涉,结果还是未能如愿。
公司:
只能给1500元补贴
7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龙山路的安徽省安庆市建筑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劳动统筹科的徐科长告诉记者,戴先生的妻子是从安庆市建筑技校毕业后,分配到他们公司工作的。目前,他们公司没有给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不过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对于顺产的女职工,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对于剖宫产女职工,公司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贴。
相关部门:
单位应给职工相关待遇
公司没有给戴先生妻子办理生育保险可以吗?记者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安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安徽省安庆市建筑公司应该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本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未能参保的,其职工生育的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的标准予以解决。何律师说,安徽省安庆市建筑公司未给戴先生妻子办理生育保险,直接导致她现在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戴先生妻子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该公司应该按照《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标准,给予戴先生妻子相当生育保险待遇的标准进行补偿。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规与奖扶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既然该公司没有给职工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没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如果戴先生夫妻俩属于晚婚晚育,公司应当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给予戴先生妻子产假期间的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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