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山县民政局继续以改善民生为根本,通过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城乡低保提标与扩面并举。城市低保现行保障标准为6180元/人/年,全县人均补助水平370元,1~5月累计发放507.1975万元。农村低保现行保障标准为3780元/人/年,高于扶贫线,实现了“两线合一”,实际补助标准(每人每月)A类300元;类220元;类160元。农村A类B C低保实际补助水平已高于扶贫线,全县人均月补助水平226.7元,1~6月累计发放资金3243.24万元。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强化低保管理机制,把好“入口” 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关, 并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的救助力度。严格落实低保动态调整制度,坚持按月调整、按月发放资金,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因条件改善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家庭及时清退。1~6月累计清退1128人,新增584户、1419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1088户、24017人,覆盖率达5.08%,居全市第二,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兜底保障。
医疗救助、351”“ 减支与兜底并重。对贫困对象住院及门诊费用不设病种、不设门槛开展“一站式救助”与手工救助,并全额代缴参合费用。所有贫困对象省内外住院及门诊结算时按总费用10%先行直接救助。对省外就医的贫困对象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1579等政策补助后,自付费用大于5万的开展二次救助。对贫困对象在省内就医的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出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已发放医疗救助及351资金873.83万元,代缴参合资金1343.85万元。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和“351”兜底保障,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因病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
及时、准确发放其它各类补助、救助资金。1~6月份对4945名五保对象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85.68万元;178名在册孤儿对象发放孤儿生活费82.8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5917名重残对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211.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9095名困难残疾人共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09.9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民政类社保兜底脱贫资金7050.55万元,受益对象涵盖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对所有申请救助家庭实现“有助必核”。1~6月,全县共核对申请救助对象2015户、4683人,预警户数1312户,预警户数占比65.11%,既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也确保了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节约了政府的救助资源。 ·郝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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