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 桐城新闻 怀宁新闻 潜山新闻 太湖新闻 宿松新闻 望江新闻 岳西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安庆市 > 宿松新闻 > 正文

继承权、赡养义务被强迫放弃,合法吗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8-23 12:38   https://www.yybnet.net/

民情热线:

我的岳父母因为只有我妻子一个女儿,膝下无子,早年收养他们的侄子齐某为养子,后来经法院判决后双方已经解除收养关系。最近,我岳父去世,留下老房子一处。因为即将拆迁开发,拆迁补偿标准较高,所以齐某在我岳父葬礼上强迫我妻子、岳母和他签下了协议,强迫我妻子放弃继承权和赡养其母亲的义务,由他代替我妻子赡养岳母,但前提是要我妻子放弃继承遗产,岳父、母的房子由他继承。

后来,因觉得不公,我妻子和岳母到宿松县公证处做了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公证书上明确了我妻子对我岳父遗产的继承,也明确了我岳母将自己享有的全部财产赠与给我妻子。请问继承公证和那份被迫签订的协议哪一个有效?到底谁该继承那份我岳父的遗产?

宿松县五里乡一读者

答:根据《继承法》等相关法律,齐某已经和你的岳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已经不属于养子女范畴,因此,齐某无权继承你岳父的遗产。同时,放弃继承权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如果你妻子是被强迫,那么那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

同时,齐某要求你妻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人放弃继承就意味着不享有相应份额的遗产的所有权,也就不能将该遗产份额转赠给他人。因此即使你妻子放弃了继承权,齐某也无法取得你妻子应该享有的那部分遗产。

至于之后涉及你岳母遗产的继承,由于你妻子和你岳母已经办理了赠与公证,你岳母去世后遗产将属于你妻子所有。齐某和你妻子签订的协议中提到你妻子放弃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法免除,因此放弃赡养义务的约定 也 是 无 效的。

本报见习记者

陆杨

新闻推荐

宿松广德今年起由省“直管”副县级以上干部由省管理,地税等垂直管理部门划归县管

副县级以上干部由省管理,地税等垂直管理部门划归县管

宿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宿松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继承权、赡养义务被强迫放弃,合法吗)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