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数千亩滩涂地该归谁?现在终有定论。日前,安徽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国家严禁围湖造田,滩涂应该属于国有。
4月23日,本报刊发稿件《一份协议引发两村纠纷不断数千亩滩涂地该归谁》,报道为争夺一片土地经营权,4月8日,宿松县千岭乡两村村民聚集并发生剧烈冲突,导致两人入院治疗,宿松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拘留参与冲突的一个村民。采访过程中,很多村民都表达了对滩涂所有权属性的质疑,这片滩涂到底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
当时接受采访的宿松县水产局陈局长向记者介绍,这片3500亩滩涂属于国家所有,宿松县政府曾下达文件规定,以吴淞口海平面14米为标志,14米以下的水面都为国家所有,14米以上为村集体所有。千岭乡政府唐乡长也表示,这片滩涂属于国有,不属于集体所有。
但当地农民认为,他们祖祖辈辈在大湖边的滩涂旁生活,水淹上来时他们就养鱼养虾,水退下去时他们就种植庄稼,这片滩涂理应属于集体所有。
为搞清这一权属问题,记者专门去安徽省水利厅咨询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湖泊是陆地表面洼地积水形成的比较宽广的水域,是重要的国土资源,能浇灌庄稼,提供工业用水和饮用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滩涂其实是湖泊的一部分,涨水时是湖泊,水落时是滩涂。根据相关规定,湖泊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明令禁止围湖造田,因为湖泊对于调节地球自然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被称为大自然的肺。
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适用于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第二十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划定。对此,《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历史最高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的某一地点,经过长时期对水位的观测后,得出的最高水位值,称为最高水位。因此,最高水位必须指明其时间性,如:年最高、月最高、若干年最高及历史最高。宿松县水产局陈局长说,就大观湖本身来说是没有堤防的,尤其是大观湖北边没有堤防。
水利厅专家表示,大观湖历史最高水位其实不止14米,划定14米为国有和集体的分界线,地方政府可能是出于维稳及对实际情况的考虑。也就是说,现在宿松县政府划定的14米以下为国有,其实已经缩小了国有湖面的面积,如果严格按照历史最高水位来划,应该有更大面积的区域属于国家所有。这一点陈局长也表示肯定,如果按历史最高水位,大观湖国有湖面应该划到吴淞口海平面约17米,但这样会淹没很多村庄和农田,群众工作不好开展。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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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宿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