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报道12月25日,安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了今年前三季度,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32件,其中市本级61件。办理较大以上案件10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起。开展了食用油、农产品、大麦茶等食品和染发剂、烫发剂等化妆品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专项行动。此外,“12331”热线受理举报投诉1300余起,均及时受理、函复,兑现投诉举报奖励3起。
会上通报了3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一是两家医疗机构使用未依法注册的三类医疗器械“彩色超声诊断仪”案。经查实,在这两家医院均发现一台“彩色超声诊断仪”,属于未经注册、使用过的翻新旧机电设备,为不合法产品,货值金额共140万元。201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这两家医院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涉案产品“彩色超声诊断仪”;二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卤制品”案。经查,系超限量添加亚硝酸钠,造成两名消费者亚硝酸盐中毒。由于情节严重,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该案件被移送至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区分局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经营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案。该案件被移送至桐城市公安局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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