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
□本报记者 李 磊
原本打算带着亲朋好友好好聚一聚,吃一顿饭,却在消费时发现有“最低消费”,不少消费者也遇到过这样的经历。在饭店吃饭被告知需要“最低消费”,亦或是收取服务费、包厢费、开瓶费等这样的费用五花八门。以至于有时候进入包厢吃饭,得要先打听是否设有“最低消费”。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1月1日起,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饭店:我们这个不是“最低消费” 是菜金
百色市的餐饮业收费现状如何?是否也设有“最低消费”现象?记者随机走访了10家饭店了解情况。
记者:“是否有最低消费?”
饭店工作人员:“没有。”
记者:“包厢费呢?”
饭店工作人员:“没有。”
“那么需不需要交服务费?”
“也没有服务费,我们这里就是按照你点菜的价格,消费多少就是多少,也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不少饭店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百色市设置“最低消费”费用的饭店较少。少部分商家则设置了300元、400元、500元价格不等的“最低菜金消费”,价格按照人数和包间大小进行调整。“包厢费我们是不收的,但是菜金要达到一定数额以上,这个不算最低消费,只是说菜金要达到这个数额,一般达不到的话我们很少接。因为数量不够可能会出现菜不够吃的情况,所以要给你们够一个量,让顾客也吃得安心。”其中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说。
“最低菜价消费”是否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设置?百色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掌握的规定中并没有包含禁止设置“最低菜价”这一条,有关规定只是提到: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只是明确了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这两样属于霸王条款,其他的要具体问题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且设置‘最低菜价\’的饭店并没有强制客户在那里消费,客户可以选择在那里消费也可以选择不在那里消费,如果强制消费才算霸王条款。”
消费者:设置“最低消费”有时候也情有可原 但能取消最好
“我们吃饭都会找没有‘最低消费\’的场所去,现在听说要取消了,真好。”“取消这个最好了,因为我们有时候不一定吃到这个额度,取消之后点菜时就比较自由。”对于即将要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消息,不少消费者纷纷拍手叫好,觉得这样能吃得更随意一些,也有些消费者表示“最低消费”的设置有时候也情有可原。
“以前吃饭还经常见到要求‘最低消费\’,这两年见得比较少了。”陆女士经常在外吃饭,也遇到过要求有“最低消费”的情况,她认为:“有些地方包厢里面设置“最低消费”的时候,我们比较会倾向选择在大厅吃。其实设置这个有时候也情有可原,因为包厢里有人专门服务,还配有空调、电视等,当然现在取消更好,取消的话我们也不会恶意占座,人多的时候需要包厢,人不够也不会去占用一个包厢。”
专业人士:设置“最低消费”不合理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还指出: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百色市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李洲认为:“最低消费”是由于餐饮业竞争激烈,同行间竞争严重引起的,然而对于“最低消费”的设置,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愿意被经营者提出的这类收费条框所约束,经营者这样单方面的设置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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