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省消防总队透露,安徽省12所学校被公安部办公厅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评选为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据了解,在今年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中,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2011-2015)》积极在各类学校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明确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实现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了课堂,有效增强了学校抗御火灾能力。
利辛县第三小学、蚌埠市慕远学校、马鞍山市第二中学等12所学校因具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教职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等消防安全要素,所以被评选为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王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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