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36000元,买白杨树280棵,谁曾想,伐树时却遭到众村民的阻拦。如今,树没买着,还搭上了买树钱。这样的事就让利辛县望疃镇红旗村魏场组魏芳强碰上了。
魏芳强告诉记者,2006年,由镇政府牵头,红旗村搞了一次拍卖会,拍卖村道路边的280棵白杨树,当时他出价最高,用36000元买下了这些树。可等他去砍树时,很多村民都来阻拦,大家认为这些树长在自家的田间地头,就是自己的。
魏芳强认为,买不到树,买树钱总得退还给他吧!可事情也没这么简单,魏芳强说,由于当时收买树钱的村干部已经不在任,所以没法找;去找现任的村干部,现任村干部不承认此事;找当时主持拍卖的镇干部,镇干部说,谁收你的钱,你去找谁。
为了解此事,记者联系了当时主持拍卖会的望疃镇领导,他表示,2006年,县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以树换路”,就是拍卖路边集体所有的树,用卖树的钱来修路,红旗村的这些树是村集体的,所以,也在拍卖之列。当时,他分管农业,镇里让他去主持那次拍卖。但因为树都长在村民的田地附近,拍卖后中标者去伐树时村民纷纷阻拦,不让伐。
现在,魏芳强树没买到,村里应该把钱退给他。问题是现在卖树的钱已经被用来修路,而群众的修路集资款,又迟迟收不上来,所以,村里就没钱还给魏芳强,现在,魏芳强只能等着村里将农户的修路钱收上来,才能把魏芳强的钱还上。
望疃镇这位领导表示,他将找到该村包村干部,积极协调此事,争取早日将钱还给魏芳强。
记者了解到,利辛县在新农村建设中实行“以树换路”,按照《森林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以落实林权为主线,对部分国有和集体土地上还没有明确产权的林木进行拍卖、拍租,包括省道、县乡道、乡村道与河渠两侧的片林和林带,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村村通”工程,投资者拍得林木即拥有林权,并可办理林权证。
种植在村道路肩上的树木,其产权归属明晰,但在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不该发生的问题。事情解决起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6年过去了,这一问题至今未能得以解决,个中原因令人玩味。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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