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己的车被后车追尾发生车祸,本来自己只负次要责任。然而,一念之差驾车逃逸,将面临法律的惩罚。近日,蒙城县的葛嘉豪因交通事故逃逸被批捕。
去年9月5日晚,蒙城县马集镇至田桥路姚老庄路段发生一起车祸。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驾驶员已经死亡。民警勘察发现一块新鲜的白杨树皮,摩托车大灯下面沾着一些碎木屑,由此初步认定肇事者为拉木材的农用车。经过一天的排查,民警在附近做木材生意的村民葛建波家中的农用三轮车上,发现了遗留的事故摩托车后视镜垫子。面对证据,葛建波只得承认了自己儿子葛嘉豪肇事的事实。
事故当晚,葛建波和儿子葛嘉豪把收到的木料装车后,开着两辆农用三轮车一前一后去卖木材。当行驶到事发地点时,葛建波的车燃油耗尽熄火了。行驶在前面的葛嘉豪见状立即停车,不料后面紧跟的一辆摩托车直接撞进了木材当中,摩托车驾驶者当场身亡。
父子俩非常害怕,觉得是骑摩托车的人自己撞上去的,认这个账实在太亏。看到四周漆黑一片,没人看到,干脆走为上策。于是,葛嘉豪转身回到车上,一加油门,车子又向前驶去。这个时候,摩托车才摔倒在地上。逃离现场后,葛嘉豪离家到外面打工,试图躲过惩罚。
案子侦破后,葛嘉豪立即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强大的压力面前,1月21日,葛嘉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办案民警介绍,葛嘉豪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是一个淳朴的农村青年。发生车祸后,如果不逃逸,只需要负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因为车祸逃逸,将面临法律的惩罚。为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车祸后,一定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案,避免错上加错,悔之晚矣。
(邵俊强 于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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