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宠物犬不慎丢失,被村民捡到喂养一年。当狗主人索要时,遭到对方拒绝,双方发生激烈争吵。7月20日,蒙城县公安局白杨派出所民警由法及理,成功化解纷争。
2013年2月,乐土镇乔楼庄村民乔长宇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棕色宠物犬“泰迪”,9月初,宠物犬跑丢。2014年7月,乔长宇打听得知其宠物犬被白杨林场张庄村村民王某喂养至今。7月20日,乔长宇带家人和朋友五人来到王某家索要自己的宠物狗。因王某以为是流浪狗,且自己精心喂养近一年也有感情,不愿将狗交给乔长宇,提出买下这条狗自己喂养。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了解情况后,民警指出,乔长宇要狗方式欠妥,而王某虽有“无因管理”行为在先但对此犬并不拥有所有权。考虑到王某饲养该“泰迪”犬将近一年,民警建议乔长宇支付适当费用领走犬只,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杨建 胡洪学 汪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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