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市民正在提问
问政现场
1.
7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客《沟通—政务零距离》。相关负责人接受现场市人大代表、媒体监督员、市民代表的“盘问”,问题主要涉及交警执法是否严谨、车管所外“黄牛”猖獗等方面。
交警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参与者。交通警察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可实际上,亳州市部分交警是怎么做的呢?
近日,暗访记者来到涡阳县向阳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这个十字路口位于商业繁华地段,来往的行人和车辆非常多。暗访记者看到,现场交通秩序混乱,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飞驰在快车道等现象非常普遍。
交通秩序这么乱,值勤交警在哪里呢?暗访记者发现,在十字路口,一名交警正在跟一位行人聊天。聊完天之后,他站在路口,并没有指挥交通,对混乱的交通现象熟视无睹。在十字路口的东南方向,一辆车牌号为皖S92**的警车长时间停在快车道上,半小时后,这辆警车闯着红灯向北行驶了。
在利辛县的人民路,暗访记者看到很多行人在快车道行走。在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附近的十字路口,不仅行人没有把红绿灯看在眼里,一辆车牌号为皖S92**的警车看到前方是红灯仍然照开不误。在利辛县前进东路与建设中路交叉路口,一辆车牌号为皖S95**的警车直接把警车停在人行道上。
严肃整治不作为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蒋召和说,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部分交警工作不作为、执法不规范,部分警车没有完全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规等情况。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首先,打铁还需自身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认真总结暗访短片中反映的问题,严肃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其次,加强单位内部效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今年8月底前,要求全市路面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时,必须配备执法仪。
交警需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特约评论员李辉说,交警既关系到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交警执法不仅仅是敬个礼、开罚单那么简单,其执法形象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
特约评论员卢伟祥表示,在实际生活中,部分交警执法时存在形象差、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他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强化全体交警的执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警务技能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树立让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找“黄牛”,啥业务都能办?
2.
提到“黄牛”,估计大家都不陌生。在办理车辆业务时,一些车主常常会找“黄牛”帮忙。这样做,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对办理程序不熟悉,更主要的是,找了“黄牛”事情更容易办。
暗访记者来到市车管所,几个人便走过来招揽生意,询问办什么业务,并表示可以帮忙办理。在位于涡阳县老子骑牛雕塑北边的涡阳县机动车检测站,记者刚到地方,几名妇女东张西望、走上前来,问记者需不需要帮忙办理业务,并承诺,什么业务都能办。
暗访记者向多位来办业务的车主打听,了解到他们都找了“黄牛”。一位车主表示,自己去办理业务非常麻烦,找了“黄牛”,啥业务都办得快。
在蒙城县车管所,暗访记者刚到地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电子显示屏上的醒目大字:打击非法中介,进一步净化车管窗口单位周边环境。实际上,蒙城县车管所是如何净化车辆管理环境的呢?在车管所内的厕所,暗访记者看到墙壁上贴着多个非法小广告,声称理论考试包过。记者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对方称,一次收600块钱,包过。
打击“黄牛”不手软
●回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组副书记于林说,看到这段暗访短片,他不否认有“内外勾结”的情况。近几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厉打击“黄牛”,仅这两年就将60多名“黄牛”移送至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了20多人。从暗访短片情况来看,打击“黄牛”工作依然还未做好。
于林说,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采取“堵防查处”的方法,进一步净化车辆管理环境。针对部分群众找“黄牛”代替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情况,市交警支队将严格查验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信息。防止工作人员与“黄牛”内外勾结,一经发现,将追究人员责任。通过群众举报、加强监督等方式,认真查处相关问题。对违规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交管人员要对糖衣炮弹说“不”
●评论
李辉说,“黄牛”是交警部门的一颗恶瘤。一方面,“黄牛”利用群众不熟悉车辆办理业务又急于想办成事的心理特点,人为地在交警部门与办事群众之间制造隔离,将简单的业务复杂化,从中以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另一方面,黄牛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糖衣炮弹大肆拉拢腐蚀公安干警,严重地干扰了交警系统的工作秩序,败坏了交警队伍的风气。
卢伟祥说,交警部门要加强监管,时刻保持对“黄牛”的高压态势。对部分行为过于恶劣的“黄牛”,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在打击“黄牛”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应该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自觉抵制糖衣炮弹的诱惑。
提个车,咋恁难?
3.
来自河南省周口市的和先生,在老家代理销售亳州市生产的山城啤酒。最近一段时间,他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去年8月14日,和先生和他的司机开着一辆小型厢式货车从亳州市拉货回家,在谯城区十河镇境内与一辆轿车相撞。随后,他的车被暂扣,被交警开到了位于市区交通路的一家停车场。
事故责任很快被认定好了,经过多方面核算,和先生需赔给对方5000块钱。之后,和先生多次申请提车,都没有得到同意。“跟交警商量,我希望交了押金把车提走,可交警怎么都不同意。”和先生说。
和先生的诉求并没有得到重视,之后,事故双方因为赔偿的问题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转到法院办理,和先生的货车被法院查封,继续在停车场经历着风吹日晒。
今年6月底,和先生的案子终于结案了。时间过去了将近11个月,和先生的车也可以从停车场提走了,但是天价停车费让和先生傻眼了。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交警告诉他,停车费不是很高,而且可以再商量。实际上,停车场负责人开口要9000元停车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停车场负责人说,低于6000元免谈。
因为车辆长期扣留,和先生在经济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停车费6000元,11个月没做生意,车停放1年耗损非常严重。”这笔帐,让和先生非常郁闷。
故意刁难车主?依法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铁勇说,下线之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安排有关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另外,对不按规定执法、故意刁难车主、延长车辆停放时间的交警,将依法处理。
严格执法与人性化,两者可兼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卢伟祥说,交警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不能一味地处罚。
法律是庄严的,执法也应当是严格的,然而怎样才能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又不失人性化呢?李辉建议,交管人员应该将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结合起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多考虑当事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不要让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这些本不该承担的高额费用。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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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蒙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