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推荐命名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工作已经启动,共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两名,共命名“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10名。同时,设立“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据了解,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亳州市公民(含在亳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在道德建设方面具有模范引领作用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作为候选对象参加推荐命名活动。曾荣获“中国好人”、“安徽好人”、“亳州好人”和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推荐命名活动。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安徽省道德模范、亳州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推荐命名活动。
本次活动共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实施。启动阶段,市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荐命名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的通知》,正式启动推荐命名活动。推荐阶段,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单位和群众向所在县区文明委推荐候选人选;各基层单位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开展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逐级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县区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可推荐两人,市直单位推荐名额每类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须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随后,将进入初选阶段,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初评会,每类道德模范确定5名正式候选人,共25名;投票阶段将在《亳州晚报》上刊登选票接受公众投票,公众投票占总分值的40%,市评委会投票占总分值的60%,位列各类道德模范前两名的即为“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第3-4名获得“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发布后,将进入审批阶段,报市活动组委会和市文明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市文明委印发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的命名决定;评选揭晓后的表彰阶段,将组织市级主要媒体对受命名的道德模范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适时组织开展亳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
据悉,2008年以来,市文明委已评选表彰了三届全市道德模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公民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建设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的强大精神力量,亳州市特组织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
(记者 蒋海涛 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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