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年前,购买了法院拍卖的房产;然而,直到今天房屋还被他人占据。4月8日,记者接到涡阳县3位农民的热线。
2005年,中国农业银行涡阳县支行与涡阳县青町供销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涡阳县人民法院审结后,法院委托安徽银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涡阳县青町供销社名下的五处房产和一批鞋子进行拍卖。五处房产中,其中一处位于青町镇殷庙集乡政府对面。该处9间门面房,拍卖公司给出参考价7.85万元,并说明:“法院未提供房产证明,整体拍卖,产权过户由法院协助办理。”青町镇殷庙集的姜效民、王文启、邱长胜3人看到公告后,决定合伙共同出资参与竞拍。
2005年11月2日,3人以7.85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两天后,3人将竞拍款缴纳到安徽银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涡阳办事处。然而,交钱后,却迟迟不见法院给3人办理过户登记。为此,3人到省人大等部门信访。 2007年11月,涡阳县人民法院下发裁定:“9间门面房的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姜效民、王文启、邱长胜所有”。并致函给涡阳县国土资源局,请该局予以办理土地出让及相关手续。2008年,3人终于拿到了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让3人想不到的是,9间房屋占用人纪成中等6人拒绝搬出。 2009年5月,涡阳县法院给6人下发通知:“由于你们至今仍居住在上述拍卖的房屋内,竞买人无法行使权力,客观上妨碍了本案执行工作。望你们在本通知送达5日内,迁出本院已拍卖的房屋。 ”然而,通知发出后,6人继续占用房屋、拒绝搬走,法院也没有强制执行。“从拍卖到现在已经8年了,以出租的价格计算,我们损失了至少30万元。这些年去法院不少于一百趟,来回奔波的花销就没有办法算了。 ”王文启无奈地说。
4月8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涡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范勇,范勇告诉记者,尽管案件已经裁定,且3人已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供销社对案件执行还有异议,是迟迟没有完成执行的原因所在。目前,正在联系县委政法委协调,争取早日完成执行。 (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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