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汤超 文/图
近日,涡阳县石弓镇耿楼行政村的村民来信反映,该村石弓山脚下,有一个“大土坑”,原本是一家已经关闭的窑厂取土形成的小坑,后来有人打着发展养殖业的幌子,在此处取土出售,导致土坑越挖越大,不断蚕食周边的良田;大坑离最近的民宅不足3米,给村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村民多次上访都没解决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5月27日,记者来到石弓镇耿楼行政村王庄自然村,在通往石弓山的一个路口,四五位村民领着记者来到了 “大坑”处,只见大坑四面陡峭如悬崖,周边已被铁丝围起来了,警示标语随处可见:“此处坑深坡陡易滑坡,请绕行”。铁丝下的黄土地有一部分已经开裂,上面的树木和庄稼随时会塌陷下去,人站在坑边心惊胆战。
据村民介绍,这里原来是涡阳县发改委下属的一个石材厂,后来该厂破产,又有一个轮窑厂烧窑数年。按照当时文件规定,窑厂关闭后土地应该复垦,但窑厂炸毁后,这里没有复垦,留下了一个占地6亩左右的土坑。 2010年,原石材厂职工曹伟与县发改委签订了承包合同,以养殖的名义承包了这块地,但实际上他主要是在此取土出售,原来占地6亩、深5米的土坑,现在扩大到了占地约30亩、深约20余米的大坑,并不断侵蚀周边的良田。
“我们这的土很好卖,可以卖给附近的窑厂烧砖,也可以卖给修公路的垫地基,所以从这里挖出的粘土根本不愁销路。 ”村民耿献军对记者说。 “一车土卖多少钱? ”记者问。 “根据车辆的吨位不同,一车土可卖60到100元不等,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一万多块钱的土。 ”耿献军说。另一村民告诉记者,开始村民以为曹伟是搞养殖,挖土只是想把土坑扩大一点变成鱼塘,谁知几年后,这里居然被挖成了占地30亩左右的巨坑。“如果是搞养殖,根本不需要挖20多米深,看来养殖只是一个幌子,取土卖钱才是真的。 ”村民气愤地说。
村民王新永指着面前的一条乡村小道告诉记者,这条路是村子通往石弓山的必经之路,如果下大雨,这条小路就可能塌陷。当地政府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在入口处砌了一面水泥墙,堵住进山的路。“马上要收麦子了,农机进不去咋办?”王新永说。更让王新永胆战心惊的是,他家的房屋离这个巨坑不足3米远,大坑威胁居住安全。在大坑的北面,王新永种了二三十亩小麦,现在大坑已侵蚀到他们家的麦田。 “说不定哪天下大雨,我家麦田就会塌方被毁。”王新永担心地说。
对于村民的投诉,曹伟显得很无辜:“在我承包这块地干养殖时起,这个大坑就存在,用挖掘机挖土只是为了修理池塘,方便养殖而已,我现在已经不挖土了。”而村民则有不同的看法,以前窑厂挖的土坑不大、不深,他承包以后被挖成了东西长100米、南北长150米、深度为20多米的巨坑,现在还在不断地侵蚀着周边的良田。在大坑的不远处,曹伟又开了一个石料厂,离居民区只有二三十米远,加工过的碎石堆满山坡,据说只在夜里生产,灰尘大,噪音也很大,吵得村里大人小孩无法睡觉。
涡阳县发改委副主任陈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石材厂确实隶属于县发改委,但与曹伟签合同的是石材厂,当初让其承包这块地搞养殖,曹伟每年缴2万元承包费,这钱是给下岗工人发基本工资的。目前我们正在与他走司法程序,准备解除承包合同。至于曹伟挖土出售的事,应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田俊伦主任告诉记者:“这块地是上世纪80年代征用的,已属国有土地。另外石材厂属于涡阳县发改委下属企业,所以目前这块土地的管理权限属县发改委,村民想返还这块地是不可能的。关于承包人挖土卖钱的行为归‘属地管理\’,即由乡镇土管所处理。 ”
石弓镇镇长杨健对记者说:“我去年8月份才来镇里,取土出售的情况不是很了解,至于曹伟私自开石料厂肯定是不允许的,属于‘三线三边\’整治范围,会安排人前去查处。 ”石弓镇人大副主席罗会安告诉记者,此处大坑2013年被亳州市列为全市16个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之一。为解决这一安全隐患,镇里先后投入20多万元加以治理。一是在土坑周围建安全防护网;二是在土坑醒目位置设立了20多个安全警示牌;三是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看护,发现有取土行为及时制止;四是做好取土人的思想工作,停止继续取土,运走一切取土机械,保证其以后不再取土。大土坑旁边就是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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