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围护结构(玻璃幕墙)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交通运输厅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1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工程规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公楼的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其中拆换外窗面积2115平方米,拆换玻璃幕墙面积960平方米,购置安装能源消耗实施监测平台1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3)具有生产安装能源消耗实施监测平台能力的供应商,2009年以来投标人应承接过大型公共建筑或国家机关能耗监测平台项目,拥有一个及以上并与国家机关能耗监测中心成功对接成功案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有金属门窗工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敬业路218号青羊工业总部五期K8栋)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5日9时,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8678985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敬业路218号青羊工业总部五期K8栋 邮编:610091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28-869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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