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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背后 警惕四大消费陷阱

来源:成都商报 2017-11-09 03:18   https://www.yybnet.net/

一年一度的双11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开启狂欢购模式。而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双11过后各类消费问题层出不穷,电商专供商品糊弄人、先涨价后打折、预售藏陷阱等触目惊心。日前,成都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尤其针对近年来流行的预付定金模式,要详细了解促销细则,谨防消费陷阱。

陷阱1

“电商专供”价更优?

一般是品质稍逊的商品

每一年双11消费数据都创新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双11全网交易额突破1800亿元,其中天猫销售额1207亿。与此同时,第三方网络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受理的消费者双11维权案例显示,2015年同比上年增长18.60%,2016年同比上年增长26.27%。

今年消费者购物体验能否得到质的提升,各类消费陷阱整改得怎么样了?对此,基于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8年来接到的用户维权数据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双11网络消费预警。

首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消费者,对经常可能在电商平台遇到的“电商专供”产品要多个心眼。所谓“电商专供”商品,是指生产企业专门为电商打造且只在网上交易平台流通,与实体店销售产品型号略有差别的产品,其只在网络上销售,价格优惠。“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却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消费提醒:遭遇“电商专供”产品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维权,同时下单前仔细查看商品的介绍,并保留下单凭证(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的聊天凭证等)。

陷阱2

赠品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附赠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

另一个陷阱是,赠品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电商促销惯用伎俩之一是商品附带赠品,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家通常都会以是赠品为由拒绝保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因此,商家此举与法律相违背。

■消费提醒:下单前,对于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

陷阱3

先涨价后打折?

虚构原价将被禁止

比较常遇到的另一个消费陷阱是先涨价后打折。双11屡屡创造销售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价格优势,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的最低价放在双11当天。虽然2016年双11前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双11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然而依旧有不少商家打着“双11全年最低价”的旗号却利用促销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提醒:面对商家轮番促销广告,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商品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双11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对于商家先涨后降等行为积极向平台和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10月开始施行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提到,拟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6种不正当手段促销予以禁止。

陷阱4

预售模式“坑”多?

不要轻易支付定金

成都市消协指出,近年流行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细则,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作出承诺的截图等资料。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专家也表示,网络消费中预售模式“坑”不少、规则不清“陷阱”多。在经历了几次的网站进不去、支付不成功等系统瘫痪后,预售模式出现。所谓预售,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订金)的方式,让消费者提前购买,双11当天支付尾款,双11后发货。然而有商家也在预售环节玩起了花样,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订金能退。很多商家预售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基本上都为“定金”,虽然定金可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则定金不退还。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各大电商平台(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费提醒:对于预售款,不要轻易支付定金。对于商家订金不退的,可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同时,成都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物应选择正规电商平台,避免误入“钓鱼网站”;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冲昏头脑;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交易中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及时有效维权。成都商报记者 庞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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