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货超宽、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昨日上午10点,在北星高架连接一环路的下桥处,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在短短半小时内挡获了13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面对民警的询问和处罚,大多数司机表示知晓自己违法,不过为了“赶时间”,或“心存侥幸”。
昨日上午,江师傅骑着电动自行车拉了两大包超宽百货用品,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挡获,以不按规定载货处以罚款50元。而江师傅说,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他“滚瓜烂熟”。“车子买了快3年,2015年集中上牌时领的红色牌照。”江师傅说,平时拉的货还要多,一趟可再多拉3包。这样载货的电马儿在荷花池附近多得很,这边车流和人流量都比较大,加上一些道路的限制,货车拉货会很堵,效率低,电马儿拉才实际。“我骑得慢得很,最快也不过30码,不会不安全。”江师傅心存侥幸地说。
不到两分钟,刘师傅骑电动自行车从北星高架快速车道上下桥,被民警挡获。“我是为了赶时间。”刘师傅说,他是装修工人,刚刚顾客打电话,为了赶时间才走了快速车道,“可以节省十多分钟。”他承认,电马儿走快速车道非常不安全,但“顾不上那么多了”。随即,民警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为由,依法对其罚款20元,并进行了教育。在半个小时的执法中,民警共处罚了13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
“超标电马儿自身的安全隐患本来就很大,更要注意安全驾驶。”在处罚的过程中,交警二分局四大队民警王茂提醒。根据交警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并造成人员死亡的占超标电动自行车死亡总数的59%。就是说,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频率较高,“一定要安全、文明行驶,切勿为了赶时间而违法。”
在半个小时的执法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以走机动车道、逆行、超高超宽、载人等为主,视违法情形的不同,交警分别给予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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