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5日上午,成都南站附近的水电七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1标项目部内气氛热烈,十几名农民工依次从财务手中领取上月的工资,钢筋工高仕燕在工资册上签下名字,接过一沓工资数了起来,嘴里高兴地说:“有了钱,可以安心回家过个年了。”记者从水电七局了解到,该工区400余名农民工每月均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同时,近年来水电七局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多年来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零投诉”。
在水电七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1标项目400余农民工,根据工种和熟练工程度,每人每月工资为4000至5000元不等。来自河南濮阳的范景山说,每月4000多元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更让他高兴的是能按时领到工资,春节回到家,给孩子们买衣服,给老人买些营养品,全家人吃顿团圆饭多好。
近年来,水电七局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多年来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零投诉”。记者了解到,水电七局一直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造了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制订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排查制度、跟踪随访制度,调研一线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设立廉政信箱、投拆电话,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为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水电七局专门发文,明确严禁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过恶意讨薪、群体事件、其他负面新闻等行为的分包商参与公司范围内工程分包活动。”水电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水电七局规定,每个项目必须要求分包商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分包合同中要明确设置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除比例、使用方法、返还条件、时间、方式、管理流程等条款。主合同中对民工工资保证金有规定的,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标准。
同时,将上一期民工工资发放表作为本期工程款结算的必要条件。民工工资发放表要做到实名制,本人签印,原则上不得代签。提倡项目部、分包商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以现场监督的形式发放民工工资。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现场走访和暗访工作,保存访谈记录。为分包商办理竣工结算、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前,确保分包商所有民工工资已经足额发放。
“每个月末,我们会把农民工考勤表和上月工资发放表等相关核算材料上交公司财务部门,财务审核通过后下拨工资款,每个农民工实名领钱并签字按手印,财务不定期现场督查。”项目分包方负责人项永立感慨道:“整个流程环节公正合理,不仅有力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分包商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保护。”
(陈果本报记者 杨诚波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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