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洁自律、预防腐败工作,确保全县各项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定远县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两个不准”“八个不得”的规定。
“两个不准”:各级领导干部包括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在项目建设中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不准变相干扰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交易活动。
“八个不得”:不得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强行指定施工单位分包工程;不得为施工单位介绍材料和设备;不得借工程款支付谋取好处;不得介绍亲朋好友承接业务;不得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收受参建单位的现金和有价证券。该县同时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重点工程建设中各行政主管和职能监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职必究其责。并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阶段工作任务要求,把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点,对重点工程建设中违反“两个不准”“八个不得”规定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石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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