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书记张宝顺责成有关部门就网友留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本报现选登其中有关农村供水的内容,以飨读者。
【网民留言】
我是定远县拂晓乡居民。拂晓乡原自来水厂建于2000年左右,去年拂晓乡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新建一个自来水厂,在乡政府的主持下将原私人买断的老水厂管网和用户卖给新水厂,要求老水厂用户更换新自来水,但要收取二次初装费600元,居民不愿意装,坚持用原来的自来水。可乡政府却于2010年7月12日强行将老自来水厂关闭,为此,居民意见很大,纷纷到老水厂和乡镇府讨说法,甚至爆发冲突,但至今未解决。再看新水厂,建设时说24小时供水,可实际情况是隔三岔五停水,晚上彻底停水,百姓苦不堪言。
回复:拂晓乡老水厂始建于九十年代,后改造成用两口大井取地下水,分早晚定时供应居民用水。乡政府为了管理方便,于2003年将水厂承包给池西兵经营管理。自2007年以来,定远县卫生监督所多次实地取样化验,水质均不符合人饮安全用水,定远县卫生监督部门责成乡政府停止供水整改。
2008年国家推行农村人饮安全用水项目,该乡邀请马鞍山客商陶飞注资,于2009年初兴建了现在日产3000吨的自来水厂并投入使用。水源取于岱山水库,彻底解决了拂晓集镇居民人饮用水的水源和水质问题。新水厂建成后,入户安装费经定远县物价部门审定(价审[2009]24号),农村自来水入户安装费700元/户,集镇自来水入户安装费1100元/户。
拂晓乡政府针对入户安装费问题,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和新水厂负责人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由新水厂收购老水厂,老用户以前安装自来水入户费500元/户,新水厂予以承认,集镇居民再补齐差价600元/户,即并入新水厂管网。新水厂在给群众安装管道的过程中态度不好,安装的条件、政策解释不清楚,造成误会,产生矛盾。
拂晓乡于7月21日上午召开了群众代表和新水厂负责人会议,就自来水管道的铺设,入户安装费的收取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消除了群众的误会,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安装费用差价600元/户,由新水厂再减免300元/户,以前多收的退还给用户,对此群众比较满意。要求新水厂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正常供水。
【网民留言】
上次跟您反映的有关自来水收入户费的问题,时间已过去了一个星期,我们当地政府(霍邱县花园镇政府)对此好像并不重视,截止到目前,承包商仍按每户350元钱收入户费,同时又不说明其收费的合法性。请省委省政府慎重考虑一下本人建议,启动领导干部问责制,问责那些行政不作为的干部,这可是群众意愿!
回复:反映的花园镇自来水工程2008年由霍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2009年建成后移交给花园镇政府管护。该镇依据“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管理、运行及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霍政办[2007]115号),研究决定将自来水经营权发包给私营企业夏店金鑫自来水公司。
反映承包方收每户入户费350元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工程主体是国家投资兴建的,但承包方也进行了一定投资,主要是水厂自己辅助设施,如加药房、生活用房、支管网延伸,收费大厅,闸阀等等。其中加药房已造45㎡、收费大厅30㎡、生活用房37㎡、闸阀40座,支管延伸200m。收取每户入户费350元也是依据霍政办 [2007]115号文件之规定:“收取受益群众每户350元,主要用于铺设支管网,入户工程的材料和安装费,由用水户自己解决”。
霍邱县党委政府表示对民生问题高度重视,任何与群众争利益的事都是严厉禁止的。
【网民留言】
蒙城县城市供水问题,困扰着蒙城的经济发展,这几年,地表水的污染,地下水的短缺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今年蒙城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解决蒙城吃水难问题,虽然能暂时解决蒙城县供水问题,但是地下水的短缺始终不能满足一个城市的需求,希望政府多多考虑城市供水问题,别让广告词成为现实《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是自己的眼泪》。
回复:蒙城县自来水厂始建于1972年,由于建厂较早,供水管网老化,“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加之该县地表水遭受污染,地下水较为贫乏,导致城市供水不够正常。为保障城市供水,该县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投入资金近5500万元用于城市供水改造,完善供水设施,寻找新的水源地,并着手制定该县城市供水中远期规划方案。目前,水厂扩建、城区主干管网及辖区用户支管网改造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年底有望完成,最大限度地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力争实现供水全覆盖、水压有保障、水量能满足,彻底解决百姓用水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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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定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