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兵说,已经建房的这块土地原本是准备给他的。
年近六旬的刘国兵怎么都没想到,5年前为配合定远县城区改造,忍痛将自己占地9亩的厂房拆掉。然而,五年过去了当初镇政府答应给他建楼的土地补偿却迟迟不肯兑现,现在每当看见日渐发黄的盖有镇政府和“指挥部”公章的“补偿协议”,刘国兵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县城改造,他拆掉厂房
刘国兵今年59岁,9日他告诉新安晚报记者,2009年定远县政府决定对城区合蚌路进行二期改造,而刘国兵的福利羽绒厂就位于定城镇的拆迁范围。
“如果不是拆迁,当时我正准备扩大规模改做其他生意。”刘国兵说,毕竟县里规划建设是大事,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的道理他是懂的。“就是吃点亏也要拆啊!”
此后,相关部门经过评估和协商,刘国兵答应拆除厂房,定城镇镇政府承诺给予相应补偿,双方还签订了“补偿协议”。为证明自己所说属实,刘国兵拿出两份“补偿协议”。记者在这两份协议中看到,刘国兵的厂房总占地面积8.9亩,房屋58间,约1800平方米,其中门面房10间,土地证、房产证齐全,实际所有人为刘国兵。
补偿现金,但不给土地
记者注意到,协议中约定定城镇政府除在指定地点划出一块636平方米土地给刘国兵建商住楼外,还要给予40万元现金补偿。然而,5年过去了,刘国兵只拿到现金补偿,镇政府承诺的那块地却迟迟未给。
“光‘协议\’就签了两次,内容也是一再修改。”刘国兵说,5年里镇主管领导和县里分管领导都换了,才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复杂。后来,不仅协议内容改变,而且原先承诺给他的那块地已挪作他用。
刘国兵拿出后来重新签订的“补偿协议”说,为了慎重,这一次不仅盖有镇政府公章,而且还加盖了“定城合蚌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公章。
镇政府称“有责无权”
记者随后找到当时签协议的定城镇镇长朱瑞明,现在他已是定远县政协副主席。朱瑞明说,拆迁补偿是由镇政府及“指挥部”共同研究决定的,他后来调离岗位,后面事情就不太清楚了。
“主要是现在土地政策与当时环境有了很大变化。”定远县定城镇党委书记范泽斌说,当初镇里的确是同意了,但出让土地必须要公开挂牌。刘国兵说,后来在镇里安排下他参加县里土地竞拍,为此又交纳了50万元押金,最终以550万元拍下来,但他根本无力承担这笔钱。由于交不了挂牌的钱,土地部门每天还要对其罚款5000元。
范泽斌说,刘国兵家拆迁补偿的事情镇里也很着急,积极配合解决,但土地的事毕竟镇里也当不了家,所以说是“有责无权”。定远县副县长焦艳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了解相关情况。
刘国兵说,当初他代表工人们与镇政府签了字,因此借钱安置了他们,欠下140多万元债务,光利息每月就得1万多元,甚至连儿媳妇的房子都卖了。
本报记者 叶素健 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一手斧头,一手存单 男子到银行要“取钱”患有精神疾病,家人跟在后面报警;民警将其制服
患有精神疾病,家人跟在后面报警;民警将其制服
定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定远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