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民政部门通过政策宣传、个人申报、乡镇初审、民政局会审认定、建立档案等程序,对没有工作单位、年满60周岁、18周岁前未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烈士子女进行资格审核,最终认定符合条件的125位烈士子女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人130元,补贴发放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近日所有补贴费用将全部到位。 (郭如亮杨莹刘文武)
新闻推荐
小岗村新任党委第一书记张行宇到村任职
凤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凤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