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讯 凤阳县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孤儿供养工作。今年,该县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和寄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月人均最低标准分别达到1000元和600元。目前,凤阳全县共有孤儿614人,其中机构供养孤儿35人,社会散居孤儿579人,2012年度458.88万元孤儿救助资金全部以“一卡通”形式按时发放到位。
该县民政部门联合各乡镇对全县孤儿进行逐人调查,摸清每个孤儿的生活、学习、住房、身体、监护人以及已享受救助情况,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均实行一人一档,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不漏一人、有据可查;成立孤儿福利工作指导中心,协调指导各乡镇开展孤儿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此外,该县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有效保障特殊家庭儿童基本生活,除对政策内孤儿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外,今年还对重度残疾家庭及正在服刑二年以上的家庭儿童比照社会散居儿童给予同样的生活保障。 (韩延龙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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