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讯 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冬季节火灾形势平稳,11月20日,滁州市消防部门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为杜绝假冒劣质消防产品渗入施工现场,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消防监督人员提前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整改,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凤阳县工业园区某个在建工地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所配置的MFZ/ABC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筒体钢印内容不全,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现场判定该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凤阳消防大队给予该建设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处罚。
目前,辖区消防部门已责令该建设单位更换合格的消防产品,并保证日后一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决不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确保消防安全。 (刘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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