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起,凤阳县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50元/月提高到200元/月;对于参保时选择一次性缴费3600元的被征地农民,发放标准由190元/月提高到240元/月,其中个人账户支付30元/月;对于参保时选择一次性缴费6600元的被征地农民,发放标准由23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其中个人账户支付55元/月。提高标准后每月需发放养老金106万元,月增加支出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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