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
凤国税告〔2015〕3号
安徽省源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纳税人名称 安徽省源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41126566365762组织机构代码56636576-2注册地址凤阳县府城镇合蚌路东侧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马文超 男341126XXXXXXXX4113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黄 岩 女341126XXXXXXXX0627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无案件性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违法事实相关
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凤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安徽省源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为他人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价税合计175万元,其中税额25.43万元。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其上述行为被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之规定,经凤阳县国家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批准,移送凤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处。
新闻推荐
凤阳:油茶喜获丰收
凤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凤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