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来安县出台了《中共来安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
据悉,县委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由执业律师担任,聘期3年,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县委出台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是继在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后,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这将保障县委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深入推进县委依法执政和法治来安建设进程。
(李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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