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把公正司法、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和促进和谐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各项工作,探索出了一条积极进取、创新有为的民行检察之路,在省、市民行检察工作中,率先实现了民行检察对民事诉讼活动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的全方位监督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多次被省市院转发,民行科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滁州市妇联授予“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已连续九年在全市民行检察业务考评中荣获先进。
探索执行监督工作,省内率先在县法院设立“民行检察监督室”。为贯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确保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得到依法公正执行,解决“执行难”,2011年,该院与县法院签订了《关于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的意见》,初步确立了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程序与方式,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上的依据和保障。2012年7月,该院还结合民行检察工作的实际,又与县法院会签了《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建立检委会决定前沟通协商制度、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7月,在全省检察系统中,该院率先在县法院设立“民行检察监督室”,每周二上午为接待群众来访日,方便群众诉求、提高监督效率。该做法已被省、市院转发推广。
加强立案监督,率先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民事立案监督须知牌。为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诉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今年5月,该院与县法院召开了关于立案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根据工作实际会签了《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与来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同时,为了使当事人能够了解民行立案监督工作,让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权利。该院还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民事立案监督须知牌,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中是首创,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市院转发推广。
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行工作知晓面。除做好常规宣传工作外,该院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通了民行检察网,起到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和法律服务的作用。二是强化提请抗诉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把办案重点放在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上,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再审检察建议适用。2011年3月,该院在滁州市院民行处的指导下,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了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此外,该院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方式的作用,参照司法解释、立法精神及法理创新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和方法,实现了多元化监督格局。
(李兆龙 徐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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