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来安县财政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
深入推进民生工程。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评价,切实把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重点解决就业、大病保险、农房保险、农田水利等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农村低保、贫困残疾人等涉及困难群体生活项目的保障标准。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落实民生工程配套资金1.79亿元,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发放补助、救助类资金3.73亿元,惠及全县50万城乡居民;建设类项目除跨年度项目外完工率达100%。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11.2%,位居全市并列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8.8%,位居全市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12.8%,位居全市第一。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3650多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寄宿生补助等;拨付资金900多万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00万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农村低保、贫困残疾人等涉及困难群体生活项目的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全县共有7123名贫困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46.9760万元,较2013年增加312人;药费补助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一、二、三级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资金,每人每年发放救助资金1200元,惠及188名残疾人。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2631人,累计支出培训资金174.25万元,重点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约2.1万人就业。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实现制度全覆盖,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其他相关群体补助标准,支出城乡低保资金5779万元;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支出五保供养资金777万元。(刘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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