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手握工程发包大权,为接活外甥分两次送给堂舅25万元,终于如愿以偿。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行贿案,一审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33岁的吴某是个体业主。2010年12月28日,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全椒县某局工程处处长胡某受贿一案中,发现吴某向胡某行贿25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0年12月30日,办案人员电话通知吴某到县检察院接受询问,吴某到案后交代了向胡某行贿25万元、向张某行贿1.3万元的犯罪事实。2010年12月31日,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对吴某立案侦查,同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
审理查明: 2008年底前后,吴某多次找到任全椒县某局工程处处长的堂舅胡某,要胡某安排些工程给其做,并表示工程干好了给胡某好处。 2009年初,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该县慈济路延伸段工程,在胡某的安排下,吴某顺利地承接到其中的土方工程。2009年底,工程结束后,吴某至胡某的办公室送给胡某5万元。2010年,宏伟公司中标承建港口路污水管网工程。在胡某的安排下吴某又得以承建。 2010年7月28日,吴某到宏伟公司借支20万元工程款。拿到支票后,至胡某办公室,将20万元送给胡某。胡某向吴某提供了自己以妻弟名义、在中国银行滁州稻香村支行开户的账号,吴某将20万元转入胡某提供的账户中。此外,吴某为感谢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其公司工程科科长张某行贿1.3万元。
·司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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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