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椒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狄英韬被省政府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五一”奖章。这是该院控申科长狄英韬继被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后又一项荣誉,也是该院创建活动中取得的又一项成绩。
控申部门是检察院的窗口,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狄英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创新为动力、创新求发展工作模式,不断地提高接待艺术和水平。成功化解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以及上级交办信访积案件,有效实现了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一、“关注民生、执法为民”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是你们让我重新树起了生活的信心……”老上访户高某在不停地表达感激之情同时,将一面镶有“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旌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高某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他人砍成重伤,系八级伤残,住院前后花费达2.4万元。被告人服刑后,由于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高某人身伤害赔偿金一分都未拿到,两万多元治疗费用对于生活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自此,高某及其家人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要求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 2010年初,该院检察长喻尊晏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刑事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得不到经济赔偿,极易造成新的社会矛盾。经过多次与民政、卫生等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其解决5000元救助金,高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并送来一面镶有“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旌旗表示感谢。
二、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圆满办结高某上访案后,狄英韬科长带领全科同志及时对刑事被害人救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了被害人救助长效机制,在他的建议下,全椒县检察院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对救助对象、条件、程序、补偿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行为。
三、建立全市首家检察信访心理咨询室
工作中,狄英韬注重积极探索,在他的建议下,该院创新工作机制。近年来,针对一些信访人员存在一定心理障碍,致使涉检信访矛盾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现象,在狄英韬的努力下,全椒县检察院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检察信访工作,聘请滁州市首家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为信访心理疏导员,同时聘任中华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江苏分会会长、心理学博士张引军为特约心理疏导指导员,并设置单独的办公室作为专门的心理疏导室。心理疏导引入检察信访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缠访、重访现象,做法上级院的一致肯定。
四、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听证”
在他的建议下,该院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活动,在受理的李某某不服法院对其儿子王某伤害一案的判决刑事申诉一案,王某在一起伤害案件中因打伤别人而服刑,但同时自己也被打伤,有1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因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而没有下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该院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中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办理详细情况和处理依据,李某某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做法非常满意,表示愿意息诉服判。听证会后,鉴于李某某儿子受伤一直未获赔偿的事实,在他努力下,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加大了王某伤害案件的侦查监督力度,并跟踪案件进展。随后不久,申诉人李某某拿到其儿子王某伤害赔偿款12万元。省检察院崔伟检察长对该院采用刑事申诉听证方式处理重访案件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五、以“两满意”为目标,化解常年积案。
在处理下访和巡访案件中,狄英韬始终树立“办法总比困难多”观念,认为所有涉检信访案件都是能够而且必须化解的,“情、理、法”三管齐下,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对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情不合法”的诉求,主动作为,积极帮助排忧解难,以“两满意”(让上级满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化解各种积案。在办理李某十七年信访积案件中。
该院控申科还在狄英韬的带领下,连续5次被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荣获县政府信访工作三等奖,2008年~2011年在全市控申工作考评中分别获两个全市第一名、一个第二名的先进位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信访心理疏导、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创新工作,其经验做法省、市两检察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转发。几年来,狄英韬同志探索,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椒县检察院袁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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